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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名买房会有什么风险?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存在哪些风险?

提问者:丘华 提问时间:2018-05-22 14:51:00 浏览次数:755

我表哥想在厦门买房子,但是因为限购政策的影响他在厦门买不了,他想用我的名字买房子,这样可以吗?这种好像是叫做借名买房吧!借名买房会有什么风险?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存在哪些风险?有没有专业人士可以帮忙解答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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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丹丹

回答数:284被采纳数:76 发布时间: 2018-05-23 10:36:00

第一类可以称为主观上的风险,即名义买房人在签订合同后反悔导致合同不能履行,这类风险,尤其是在合同本身有缺陷,且证据难以证明买房款由那一方实际支付的情况下更为严重,由于这类合同的双方,往往具有亲朋关系,不重视书面材料,但在现实中,不但朋友,即使同胞兄弟反目也不鲜见,一旦涉讼,实际买房人难以证明自己才是实际付款人,在这样的情况下,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无效,实际买房人连要求名义买房人返还购房款也成了问题。第二类风险可以称为客观上的风险,即不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因,导致合同不能履行,由于名义买房人领取房产证后,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,在该段时间内,如果名义买房人对他人有债务不能清偿,则这套房产有可能被查封甚至进而被拍卖,在这种情况下,已经付款的实际买房人只能向名义买房人要求返还购房款,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。因此,一般情况下不宜借他人名义买。

2条其他回答

  • 徐兰英

    回答数:151被采纳数:52发布时间:2018-05-24 17:47:00

    借名购买限购的普通商品房,借名人只享有对登记名义权利人的债权,并不对这些房屋享有所有权,所以借名人确认所有权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。不过,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、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,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,应予支持。
  • 刁建军

    回答数:96被采纳数:29发布时间:2018-05-26 15:29:00

    借名买房的行为存在三大风险:第一,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,法院查明属于以借名买房的方式来规避国家政策的,一般不会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。第二,如果登记产权人陷入债务纠纷,债权人申请保全,房屋可能作为登记人的财产被法院拍卖。最后,如果登记产权人将房屋转让给“善意第三人”,借名人的房子可能要不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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