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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者:程帆 提问时间:2019-09-07 10:04:00 浏览次数:444
大家都在说房屋产权的年限是70年,70年之后就到期了,所以我买的房子,只能使用70年吗?那70年后房子呢?归政府所有还是房地产给收走了呀?为什么只有70年的使用权呢?有谁知道吗?可以跟我解答一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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冀磊
回答数:277被采纳数:106 发布时间: 2019-09-07 14:04:16
房子是个人的,70年产权只是说土地使用权限为70年,70年后土地由国家收回,但房子肯定还是你自己的,继续居住该房子,需要想国土局申请并缴纳一定费用后可以延伸土地使用年限。而且一套房子基本不会住的超过70年的,除了北京的四合院和上海的老古董房子,哪个房子能住过70年啊,50年的房子都属于危房了,到时肯定要拆迁的。再说,就算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,也不可能随意收回的,肯定会对你的房子有补偿的。所以你根本不用担心这个事。
1条其他回答
淳斌
回答数:34被采纳数:12发布时间:2019-09-07 17:4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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